價格招采信用評價向上穿透藥企
來源:醫藥經濟報 更新時間:2024/1/12
不久前,重慶市正式啟用全國統一的耗材招采平臺,至此,接入全國統一招采平臺的省份已突破25個。在全國“一盤棋”模式下,智能監管將觸角伸向“隱秘的角落”。藥品耗材市場監管盲區不斷縮小,醫藥價格和招采信用評價制度也于近日迎來“加強版”。
藥價招采信用評價再強化
近日,國家醫療保障局官網發布《關于加強和改進醫藥價格和招采信用評價工作的通知》,明確拓展價格招采信用評價的評定結果應用,在組織國家集采和省際聯盟采購設置招采規則時,醫保部門應充分考慮評定結果因素,對“特別嚴重”及“嚴重”失信企業實行不同程度的禁入或約束。此外,還將強化信用評價與價格治理的協同聯動,在某個省份確定失信產品價格虛高空間后,應及時通知其他省份予以關注。
中國藥科大學研究生院常務副院長丁錦希教授表示:信用評價制度是通過對醫藥商業賄賂、不正當價格行為等有悖誠實信用的行為進行評價,并采取適當措施,促進醫藥產品公平有序競爭、價格合理回歸。國家醫保局公開“點名批評”可充分起到警示作用,使失信企業正視并積極糾正自身存在的問題。同時,亦可對其他企業起到警示作用,促使企業積極開展自查自糾,約束自身行為。
《醫藥經濟報》記者留意到,自2020年8月《關于建立醫藥價格和招采信用評價制度的指導意見》發布以來,國家醫保局已公開7期《價格招采信用評價“特別嚴重”和“嚴重”失信評定結果》,共有53家藥企因帶金銷售、集采違規等原因被列入招采信用評價“黑名單”。其中,被評定為“特別嚴重”失信的企業有8家,被評定為“嚴重”失信的企業有45家,總涉案金額已超過千萬元。在“嚴重失信名單”中的某企業負責人告訴記者,其登上“黑名單”與此前一集采品種斷供有關,受影響時間將持續3年。
與此同時,多個省份相繼發布藥企信用評級信息。例如,今年7月至今,云南省已發布4期《關于領取失信企業信用擬評級通知的公告》,對藥企失信行為予以評級,給藥企敲響警鐘。10月24-25日,云南省藥品集中采購平臺又接連發布三份公告,要求企業領取信用評級函,共涉及11家藥企。
從形式合規到實質合規
醫藥行業專家曾世新坦言,藥品集采開展初期,在集采中“圍標”、“高價或低價中標”、在醫療機構臨床使用保供方面通過“控原料”等方式提價等現象時有發生,導致部分廉價好藥“消失”。針對這些問題,價格招采信用評價制度在營造公平公正的醫藥采購交易環境、推動醫藥企業誠信經營、維護規范的藥品耗材價格秩序上都將發揮積極作用。
事實上,隨著藥品集采常態化、制度化開展,對失信企業經營行為的懲戒也在不斷加強。從制度上,對任何違反合同約定的減量供應甚至惡意斷供等嚴重失信行為加以懲戒,杜絕此前存在的選擇性供應、隨意供應、臨時以成本增加要求加價供應等行為,從而確保中標藥品以中標價足量供應。
針對醋酸氫化可的松片價格和供應出現異常問題,天津市醫保局多次約談相關生產企業,嚴肅進行政策提醒告誡,在推動企業降低不合理價格、切實履行保供社會責任方面取得積極進展。資料顯示,該藥是天津市醫藥采購平臺掛網藥品,由企業自主定價,尚未納入集中帶量采購;但通過約談降價,有效保障了降價后該藥在市場的穩定供應。
曾世新認為,醫藥生產企業在價格管理、誠信經營等方面要承擔第一責任。企業經營行為合規、合法,才能行穩致遠,更好地維護藥械集采模式的嚴肅性和光明前景,讓百姓持續從藥械集采中受益。
四招直擊“隱秘的角落”
國家醫保局還將從四個方面入手解決生產企業穿透不到位等問題:
一是推進失信評級處置工作,原則上在接到國家醫保局通報相關案源6個月內完成評級處置。
二是對案源已明確具體產品的評級處置,必須穿透到該產品的生產企業;對案源未明確具體產品的,應通過配送企業和醫療機構的舉證追溯至具體產品及其生產企業。
三是加大信息披露力度,從2024年一季度起,向社會公告失信評定結果。
四是強化信用評價與價格治理的協同聯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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