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保基金飛檢震懾加碼
來源:醫藥經濟報 更新時間:2023/3/30
近日,國家醫保局印發了《醫療保障基金飛行檢查管理暫行辦法》(下稱《辦法》)。《辦法》共5章32條,規定了飛行檢查的遵循原則、啟動條件、組織方式、檢查要求、檢查程序、問題處理等內容,為進一步規范飛行檢查工作提供了重要制度保障。該《辦法》自2023年5月1日起施行。
業內認為,飛行檢查作為基金監管重要抓手,新規將進一步強化醫保定點醫院、藥店的自律管理和基金紅線意識,激發醫院和藥店的內生動力,規范醫藥服務行為,凈化醫藥環境。
重拳打擊欺詐騙保
為加強醫保基金監督檢查,重拳打擊各類欺詐騙保行為,自2019年起,國家醫保局正式啟動醫療保障基金飛行檢查工作,廣泛開展針對定點醫藥機構等被檢對象的不予事先告知的檢查。
官方數據顯示,2019年以來,國家醫保局累計派出飛行檢查組184組次,飛行檢查定點醫藥機構384家,發現涉嫌違法違規使用相關資金43.5億元,依法對各類違法違規使用醫保基金行為進行了嚴厲打擊。各省參照國家飛行檢查模式廣泛組織省級飛行檢查。僅2022年,各省就飛行檢查定點醫療機構2756家,發現并追回違法違規使用醫保基金22.9億元。
國家醫保局在解讀《辦法》時稱,隨著《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條例》頒布實施,以及飛行檢查工作的全面推進,醫藥機構“明目張膽”的騙保行為得到了有效遏制,但基金監管總體形勢依然嚴峻,部分騙保行為由臺前轉入幕后,手段更隱蔽,造假更專業,作案手段不斷迭代翻新,查處難度逐漸加大。同時,歷年實踐也反映出現行飛行檢查制度在工作流程、權利義務、問題處理等方面還存在一些不足,不能充分滿足新形勢下的基金監管工作要求,制度保障力度有待加強。
有業內人士指出,“醫院存在的違規行為主要包括超適應癥用藥、超醫保支付限定、過度檢查、重復收費、超標準收費,以及違規使用未中選藥品和違規線下采購。而基層醫療機構的騙保行為更甚,包括虛假病歷、亂收費、過度治療等。” 在浙江大學國家制度研究院副院長金維剛看來,“當前,醫保領域欺詐騙保案件不斷涌現,并呈現復雜化、專業化、團伙化的特點,醫保反欺詐難度加大。
加強醫保基金監管,確保基金安全,是醫保改革發展的主要目標之一。”
優化醫保基金使用
2022年醫療保障事業發展統計快報顯示,2022年,全國醫保系統共檢查定點醫藥機構76.7萬家,處理違法違規機構39.8萬家,其中解除醫保服務協議3189家,行政處罰12029家,移交司法機關657家;2022年,國家醫保局組織飛行檢查24組次,檢查23個省份的定點醫療機構48家、醫保經辦機構23家,查出涉嫌違法違規資金9.8億元。
有專家提到,“醫保飛行檢查應聚焦于醫保費用監管,幫助醫院、藥店優化醫保管理,發揮醫保大數據作用,推廣醫保智能監控。”
熟悉藥店行業的資深人士翁斯春認為,“對于醫保定點藥店來說,飛檢的目的是希望藥店更加規范。近年來,違規刷取醫保卡的現象越來越少,尤其是規模連鎖藥店都比較自律。飛檢頻率可以加大,但是希望可以給予整改的機會,指導藥店提升完善。”
醫保飛檢正從項目付費監管逐步過渡到以DRG/DIP為主要付費方式的監管模式。金維剛表示,“DRG和DIP等醫保支付方式改革,有利于促進醫保治理機制和管理模式的變革,對于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規范醫療行為、有效控制醫療費用支出、促進醫保基金收支平衡和可持續發展、充分發揮醫保的基礎性作用都具有重要意義。”
對于加強醫保基金監管,金維剛建議,“一是嚴厲打擊欺詐騙保行為。深入開展全覆蓋打擊欺詐騙保專項整治行動,持續提升基金監管專業化、信息化、法治化、規范化水平。二是健全醫保反欺詐長效機制。持續強化監管體系建設,有條件的地區可以探索專職監管力量建設。三是構建綜合監管體系。擴大智能監控系統應用范圍和應用場景,加強對定點醫藥機構行為的引導和審核,實現全流程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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