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進仿制藥研發!上市仿制藥同等納入醫保支付范圍
來源:藥源網 更新時間:2018/11/30為更好地滿足臨床用藥及公共衛生安全需求,記者11月28日了解到,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了《重慶市改革完善仿制藥供應保障及使用政策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按照《方案》,重慶市將及時更新醫保信息系統,確保批準上市的仿制藥同等納入醫保支付范圍。
仿制藥是指與原研藥具有相同的活性成分、劑型、給藥途徑和治療作用的藥品。按照《方案》,重慶將鼓勵仿制藥研發生產,建立跨部門的藥品生產和使用信息共享機制,根據國家鼓勵仿制的藥品目錄和中國上市藥品目錄集,引導企業研發、注冊和生產。鼓勵仿制臨床必需、療效確切、供應短缺的藥品,鼓勵仿制重大傳染病防治和罕見病治療所需藥品、處置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所需藥品、兒童使用藥品以及專利到期前一年尚未提出注冊申請的藥品。
根據《方案》,在仿制藥質量和療效方面,將加快推進仿制藥質量和療效一致性評價工作,鼓勵企業開展仿制藥質量和療效一致性評價的政策措施,進一步釋放仿制藥一致性評價資源,支持具備條件的醫療機構、高等院校、科研機構和社會辦檢驗檢測機構參與一致性評價工作。對臨床使用量大、金額占比高的品種,將重點幫扶;對臨床必需、價格低廉的品種,采取針對性措施,通過完善采購使用政策等方式給予支持。
同時,提高工藝制造水平,加強藥品質量監管,嚴肅查處數據造假、偷工減料、摻雜使假等違法違規行為,嚴厲打擊制售假劣藥品的違法犯罪行為,強化責任追究,檢查和處罰結果向社會公開。
重慶藥品交易所公司將做好交易平臺中通過一致性評價品種(含視同通過)的產品標識,促進與原研藥質量和療效一致的仿制藥和原研藥平等競爭。并促進仿制藥替代使用,將與原研藥質量和療效一致的仿制藥納入與原研藥可相互替代藥品目錄,在說明書、標簽中予以標注,并及時向社會公布相關信息,便于醫務人員和患者選擇使用。
在醫保支付方面,對通過一致性評價的仿制藥與原研藥按相同標準支付,及時將符合條件的藥品納入重慶市醫保藥品目錄,及時更新醫保信息系統,確保批準上市的仿制藥同等納入醫保支付范圍。通過醫保支付激勵約束機制,鼓勵醫療機構使用仿制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