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醫保局機構職能大調整,設置招標采購司!
來源:藥源網 更新時間:2018/9/129月11日,中國編制機構網發布了國家醫療保障局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明確了醫保局的職責范圍和機構組成。
作為國務院直屬機構的國家醫療保障局,其主要職責是,擬定醫保、生育保險、醫療救助等政策,監督管理各項醫保基金,完善異地就醫管理和費用結算平臺,制定和調整藥品和醫療服務的價格和收費標準等。
國家醫保局未來要執行醫療、醫保、醫藥“三醫聯動”改革,擬定醫保、生育保險、醫療救助等政策,監督管理各項醫保基金,完善異地就醫管理和費用結算平臺,制定和調整藥品和醫療服務的價格和收費標準等。
事實上,醫療保障局的職能不僅管理著三保,就連發改委的藥品和醫療服務價格以及收費標準等也一同管理。
更值得醫藥行業關注的是,此次醫保局專門成立了醫藥價格和招標采購司,無疑這將掌握著所有藥企的生存命脈。
國家醫保局副局長陳金甫曾公開表態,未來建立常態化、動態化的醫保用藥準入機制,創新藥、高價藥以及臨床急需藥將優先納入藥品招標采購范圍之內。
招采合一
打破九龍治水的管理局面
此次國家醫保局增設醫藥價格和藥品采購司,擬訂藥品、醫用耗材價格和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收費等政策并組織實施,建立價格信息監測和信息發布制度。擬訂藥品、醫用耗材的招標采購、配送及結算管理政策并監督實施,推進招標采購平臺建設。
對于備受業界關注的醫保、藥品招采問題,國家醫保局將組建醫藥服務管理司,組織制定城鄉統一的藥品、醫用耗材、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等醫保目錄和支付標準,建立動態調整機制,制定醫保目錄準入談判規則并組織實施。
不可否認,國家醫保局整合了原來分散于人社、衛健、發改、民政等部門的相關職能,進一步理順了醫療保障制度在“三醫聯動”中的定位和基本功能,有利于充分釋放醫療保障制度對醫療資源配置結構和配置方式的調節作用。
職能轉變
強化醫保基金管理
國家醫療保障局應完善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和大病保險制度,建立健全覆蓋全民、城鄉統籌的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不斷提高醫療保障水平,確保醫保資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進醫療、醫保、醫藥“三醫聯動”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眾就醫需求、減輕醫藥費用負擔。
同時,國家醫保局專門成立了基金監管司全權負責監督管理,將過去的粗放式管理方式隨著動態調整機制的提出,也需要向專業化轉變。
國家醫保局制定定點醫藥機構協議和支付管理辦法并組織實施,建立健全醫療保障信用評價體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監督管理納入醫保范圍內的醫療服務行為和醫療費用,依法查處醫療保障領域違法違規行為。